赤水市教育局(科技局)
关于开展2016年第一轮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学校,局机关事业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6年科教系统将开展两次事业人员岗位聘用工作,为做好2016年第一轮岗位聘用空岗补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第一轮岗位聘用空岗补缺工作时间为:
二、工作内容
(一)社会化评审取得资格人员的聘用:
1.除乡镇高级聘用和村小(教学点)中级以上聘用采用即评即聘外,其余岗位的聘用按照人社局《关于下达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事业单位岗位结构的通知》(赤人社通〔2016〕5号附3号)文件审批的《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结构核准表》中各级岗位空岗数,严格执行空岗补缺,不得超岗聘用。
2.教学质量按赤教人〔2016〕11号规定执行。
3.本轮空岗补缺聘用任期:从人社局审批之日起到
(二)基层认定副高资格人员的聘用
1.基层认定副高职称资格人员按照人社局对基层认定副高单独设立的岗位职数和申报的年度计划进行竞聘。2015年9月以后退休的人员中,有取得基层认定副高资格而未聘的人员,仍可参加竞聘,新聘人员聘期从2015年9月算起。
2.其他所需条件按《赤水市中小学基层认定副高岗位聘任实施意见(试行)》规定执行,聘用时间与社会化评审一样,统一用1套聘用表册和资料。只在花名册和备案表备注栏注明“基层副高”。
三、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空岗补缺人员,抓紧整理资料并报送。备案表和花名册中教师排序按空岗补缺人员排在最前,其余人员按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从高到低排列,所有资料按目录表顺序报送。
2.2015年取得职称资格的人员,现未领到资格证的,可用文件代替,并在文件中注明拟聘人员。2014年参加工作的管理岗位人员,如未聘的也要做好聘任工作。
3.请各校认真对照新的《赤水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要求做好空岗补缺工作。
四、报批资料目录
(一)报批表册
1.《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核准表》(A4,3份);
2.《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备案表》(全校已聘人员都要填入,新聘人员排在前)(A4,3份);
3.《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花名册》(全校已聘人员都要填入,顺序与备案表一样) (A4,3份);
4.《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A4,3份)。
(二)佐证材料
1.人事部门下达的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文件的复印件1份(有基层认定副高的聘任时附《赤水市基层副高岗位设置及年度计划审批表》;
2.上次审批的《遵义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核准表》(总1份)、《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备案表》(总1份)、《事业岗位聘用审核表》(参聘人每人1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工勤技能等级)复印件1份;
5.《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1份,工勤技能等级交聘任文件复印件1份;
6.普通话等级复印件1份;
7.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8.《继续教育登记证》复印件1份(主要复印近年人社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内容);
9.近3年的《年度考核表》和《师德考核表》复印件各1份;
10.《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复印件
11.体现晋级的相关材料。如:荣誉证书、项目、课题等复印件1份;
12.公示材料(学校要在公示材料上注明:“经公示5天以上,无异议”字样)(1份);
13.公示附表 1份(校长签字,盖公章)
14.教学成绩证明(统考学科(含本人所任的所有统考学科)须有教研室成绩审核认定证明,非统考学科须有教学质量量化考核结果资料。);
15.学校研究聘用问题会议记录复印件,或向教师宣传聘用问题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参会人员要签字(1份);
以上佐证资料1-11号按顺序订一份,12-15号订一份(均附目录表)。所有复印件均需专人审核原件,盖“此件与原件相符”,签名盖章并对该复印件负责。
附件: 相关聘用审批表册
赤水市教育局